“不再为节省生活开支,经常蜷缩在快递包裹堆里了……”快递小哥小张深情地望着他位于金山大道“东楚青年公寓”的保租房,洋溢着满脸的幸福和喜悦之情。
自2022年7月以来,湖北省黄石市住建局积极探索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制度,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抢抓政策机遇、奋勇争先、追高逐新,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体系,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住有所居”,闯出了一条房地产市场转型时期住房保障工作的“黄石道路”,努力打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黄石样本”。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部门联审机制
一是成立高位推进工作组。为抢抓重大政策机遇,黄石市市政府成立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试点工作专班,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专班工作机制,落实落细工作任务,专班由市长吴之凌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何运平、副市长王玲为副组长,市相关重点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专班成员,统筹指导试点工作。王玲副市长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协调研究,推进试点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省定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挂图作战,加快房源筹集、装修及分配入住进程。
二是建立部门联审机制。在《黄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执行项目认定书制度。由筹集(建设)主体申请,经城区初审后,报市住建、自规、发改、财政部门联合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市住建部门出具项目认定书。目前该市已构建较为规范的建设方案联合审查机制和“项目认定书”机制,且已授权住建部门出具项目认定书,并按照项目认定书规定办理了审批手续。
审批流程简、效率高,项目认定提速增效
根据《黄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由市住建局主持,联合市发改、财政、自规、各城区等相关单位先后三次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评审会,分别对第一批通过收购、无偿配建等多种方式筹集的7个项目(大桥·一品园、金广厦、紫新苑、众邦·铁城苑、龙衢苑、东楚·青年公寓及汇金花园,共1942套房源)、开发区、园区国有平台公司新建、改建筹集的4个项目(科创中心人才公寓、西塞山区人才公寓、光亮邻里中心1号楼及智能显示产业园21、22号楼项目,共657套房源)以及第二批收购3个项目(恒大·御景、众邦·明悦城及绿地城,共949套房源),组织评审,出具了项目认定书。截至目前,市本级共计发放项目认定书14份、涉及保障性租赁住房3548套。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通过的2022年度市本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建议,在全省率先安排专项资金6500万元拨付市东楚集团,用于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问题房源筹集和融资贴息。入住东楚住房保障公司保租房的“新黄石人”,每月还可享受80元的租赁补贴。
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和民用水电气价格
在《黄石市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资金列入地方筹集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支持计划,对市级国有平台公司筹集房源的贷款给予适当贴息”;在《黄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取得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享受土地、金融、财税、民用水电气等政策支持,并组织市发改、住建、税务等相关部门积极探索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优惠政策并做好贯彻落实。
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对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黄石市积极与各类金融机构对接,共获金融机构授信17.521亿元(国开行8.9亿元、建行8.621),为保障资金需求提供了源头活水。其中市本级第一批、第二批用于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公服人员的保租房项目融资授信共计13.341亿元,截至目前已提供贷款约6.78亿元。黄石汇达公司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获建行授信1800万,已全部提款。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谋划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获建行授信4亿元。
合理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的具体条件
一方面,围绕新市民、青年人,以及从事公共服务人员,明确住房供应重点,在《黄石市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青年教师、医护工作者、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及社区工作者等从事公共服务从业人员列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保障对象。
另一方面,针对刚性需求,扩大覆盖范围。一是适应城市发展需要。为适应在黄高校毕业生留黄就业创业人数逐渐增多的新形势,将在黄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户籍在黄的其他高校毕业生列为供应对象,努力实现供应对象广覆盖。二是打造地方独有亮点。将退役军人、失独家庭、企业退休职工、其他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和D级危房改造安置户等各类“夹心层”纳入保障范畴,实行先租后售,真正构建“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保障格局。其中本着“退役军人无小事”的观念,该市分城区分批次组织全市160名退役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专车分别前往保租房项目进行实地看房,着力解决退役军人住房困难。目前36名退役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现场完成点房分房,并通过“先签后审”绿色通道,圆了“安居梦”。
坚持小户型低租金、政策成效显著、惠民力度大
一是坚持小户型为主。在“管理办法”中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户型面积提出明确标准。以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为主,最大户型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面积误差控制在3%以内),重点保障新市民、青年人安居需求。筹集的第一批房源中东楚青年公寓(216套均为55㎡左右)和金广厦(201套均为70㎡左右)两个项目均为小户型房源,目前已全部租罄。有效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住房困难人员的安居需求。
二是保障优惠租。按照“市场评估、分段计价、前期固定、后期调整”的原则,确定不同标准房源的租金,配租房源租金按照市场价打七折,五年不变。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减轻短期经济负担。以龙衢苑保租房项目为例,选择长期租赁的话,实际租赁均价是3.5-4.5元/㎡,一套99.09㎡的户型每月的租金只需要400元左右。
三是保障租购同权。对于承租人(共有产权人)严格实行租售同权,同享就医、托老托幼、子女就学等基本公共服务政策。
将各类政策支持的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文件出台之前,为解决“新黄石人”的住房问题,该市结合促进“新黄石人”就业创业安居落户和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出台了《关于结合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推进“三个一”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构建从“一张床”到“一间屋”再过渡到“一套房”的梯级住房保障制度,创新探索建立了“三个一”住房保障体系。值得说明的是,“三个一”住房保障制度设计中充分涵盖了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在内的住房保障体制机制建设的理念,从筹集、分配、运营管理方面都类似保障性租赁住房。因此,在该市被确立为全省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试点城市后,该市将符合相关条件的“三个一”保障房逐步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范围内。
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管
搭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扫码申请,将保租房专业运营公司、承租人等实现线上对接,租赁企业对外公布房源详情、分配动态及政策宣传,申请人通过客户端线上点房,解决租赁双方信息不对称、供需不匹配和房源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成为市场供需适配平台,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
积极培育发展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全面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一是组建平台公司主导运作。市本级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办法,依托东楚集团,组建“东楚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专业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分配、运营全流程管理。一方面,充实实物资产,壮大公司实力。整合租金收入及经营性收益,拓展门面出租、物业配套、停车场等增值化服务,推进智慧化管理,增强投资运营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提供优惠支持政策。市政府国资委也出台《关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就市属国有企业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明确相关优惠政策,并将国有企业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纳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清单管理,在考核时予以适当加分。二是坚持多主体筹集。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支持运营单位利用盘活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源和存量土地,通过改建、新建等方式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规模。目前,黄石国资公司、磁湖公司、汇达公司等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筹集房源657套(间)。三是积极引入品牌机构参与。指导省住房保障管理有限公司收购省联投黄石晟城·锦绣富川项目69套商品房源实行先租后售,将24层的办公用房改造为384套(间)公寓式保障性租赁住房。(黄石市住建局 鲁冲 贾骏)